讨债新闻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苏州讨债 > 讨债新闻 > 公司新闻 >

苏州专业讨债律师付费标准欠债还钱人不在

来源:未知 作者: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19-06-09 16:11
如今这些债权债务的纠葛太多了,因而最多的纠葛还是这些欠债还钱的问题,假如有人欠了你的钱,手里也有欠条,但是借钱的人却找不到了,怎样办?找法网小编带你去看看详细状况。
 
  咨询:他人欠我钱找不到人了,电话也打不通,细致家庭住址也不太分明,当时只开了一张简单的欠条,请问我该怎样办啊?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回复:您必需找到对方,特别是找到对方能够执行的财富。否则,即便胜诉,也无法执行,
 
  依据《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则,****关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形成当事人其他损伤的案件,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能够裁定对其财富停止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制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能够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保全措施,能够责令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承受申请后,对状况紧急的,必需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刻开端执行。
 
  【相关阅读】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规则: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维护。第八十四条规则: 债是依照合同的商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益和义务关系,享有权益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照合同的商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则实行义务。
 
  还有《合同法》中分则中《借款合同》的规则,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